一、辦公室(保衛辦)
1.負責制定集團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辦工作;
2.負責做好各項綜合性會議的會議籌備、會務組織和會議記錄;
3.負責對內對外工作聯系,協調集團工作的正常運行;
4.負責文電處理,重要文稿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印發各類公文;各種信息材料對外報送工作;
5.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提案建議、文書檔案等工作;
6.負責做好集團對外宣傳、企業文化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組織編印企業內刊、簡報;
7.負責集團接待、物業、車輛、辦公用品、報刊、印章、證照、固定資產采購等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8.負責后勤保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武裝等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
1.負責制定集團人事管理制度;
2.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專題教育、黨員發展、黨費管理和群團工作;
3.負責干部的考察、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和獎懲建議,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4.負責干部檔案管理,做好干部人事統計工作;
5.負責編制集團年度用工計劃,指導子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負責集團本部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調整、任免、解聘等人事工作;
6.負責集團薪酬體系、工資分配方案,子公司工資總額的管理;
7.負責集團本部員工業績考核、子公司領導人員薪酬管理;
8.負責員工社會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統籌管理;
9.負責制定員工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員工培訓;
10.負責干部出國(境)審核;
11.負責精神文明和行業作風建設;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戰略投資部
1.貫徹落實集團戰略方針,承辦相關政策研究、對外投資、招商引資、資本運作工作;
2.負責相關產業與行業信息收集,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公司決策層提供有關資訊信息及對策建議;
3.負責組織發展戰略研究,制定集團中長期發展規劃;審核子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
4.負責集團擬定的發展戰略進行動態調整和不斷完善;
5.制定和實施集團對外投資管理辦法;擬訂并落實集團年度對外投資計劃、跟蹤和指導子公司的投資、發展與管理工作;
6.負責集團戰略性投資、資本運作、并購重組、資產置換、產業整合方案的研究與制定;
7.負責對集團重大投資項目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和綜合評價;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劃財務部
1.負責制定集團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制度執行的監督;
2.負責編制、執行集團年度預算、財務計劃,指導子公司財務發展規劃、年度預算的編制;
3.負責集團會計核算工作,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和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4.負責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集團財務、稅收的溝通、協調工作;編制、對外報送的各類財務報表;
6.負責集團和子公司間的資金運作管理,合理調度使用資金;
7.做好項目投融資管理工作,監督和控制費用,降低財務成本;
8.辦理集團對外擔保事務,并對被擔保單位財務狀況實行動態跟蹤管理;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總工程師室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規、條例和規范等政策文件;
2.負責收集了解和推廣應用國家有關建設的新標準、新規范、新規定、新技術,并針對集團公司實際組織實施標準和細則,配合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做好編制專業技術學習、交流、培訓活動計劃;
3.加強項目前期的研究策劃工作,負責組織集團公司項目方案設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子公司擴初階段、施工圖實施階段工作;
4.提出、研究、論證前沿產業發展方向,負責實施集團公司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新技術開發工作,組織重大建設項目技術論證;
5.組織集團公司中長期(年度)質量、安全、成本控制計劃的編制、修訂工作,并檢查落實情況;
6.配合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擬定集團公司骨干技術人員的培訓、引進、教育計劃;
7.負責建立集團公司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監督實施和考核;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項目督查部
1.負責制定集團各類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和流程;
2.負責編制集團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督促指導子公司擬訂項目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
3.負責集團和子公司在建項目的投資控制及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做好項目定期統計分析、報表上報;
4.負責項目的業績目標考核、項目驗收移交等工作;
5.重點督查工程招投標、項目變更情況,監督執行過程的規范性、合法性;
6.配合上級和有關部門監督集團和子公司項目的審計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監察法務審計部
1.負責制定集團內部審計制度,監督指導集團所屬單位相關內部審計制度的制訂與修改;
2.負責編制集團年度內審計劃和內審方案,監督指導集團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3.負責實施集團財務收支及專項審計,監督指導集團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專項審計,協助、配合相關單位對集團的審計工作;
4.審查各類重大經濟合同、協議及各類章程、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協助、配合做好項目融資與風險控制工作;
5.監督檢查集團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及集團管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6.監督檢查集團所屬單位黨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檢組織落實監督責任的情況,對涉及的集團管干部實施責任追究;
7.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巡視巡察、集團管干部任職前回復意見等工作,參加集團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協調對集團所屬單位集團管干部的誡勉談話工作;
8.負責了解集團所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開展情況,綜合、協調、指導紀檢監察機構工作開展情況,綜合、協調指導紀檢監察工作,協助考察了解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干部隊伍建設情況;
9.開展紀檢、監察、法務審計日常工作,負責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資產管理部
1.規范資產管理標準和行為,制定統一的考評制度,細化資產庫房管理流程,房產租賃流程等,理順各種審批程序,健全各級崗位職責;
2.經營性資產統一建檔、建庫,統一表式,實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做到實時監管、掌握動態、賬賬相符、帳物相符;
3.監督考核,指導下屬單位工作,對集團所有的經營性資產從產生到處置完畢進行全過程監督,使公司效益最大化,為公司決策提供依據;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